跨界天后宅女小紅 宅女小紅 Logo 療癒你心中的垃圾山
宅女日記

每個人的心中 都有一座垃圾山

寫作的奧義




26歲想開葷 叫到54歲老娼
〔記者黃立翔/台北報導〕處男開葷就遇上警方臨檢。
水泥工酒醉買春
北縣一名26歲的水泥工「小林」,前晚工作完後與老闆、同事飲酒到深夜,小林三杯黃湯下肚坦言自己沒有性經驗,老闆拍胸脯說「包在我身上」,以2600元代價找一名女子性交易。
酒醉加上燈光昏暗,小林的第1次就在20分鐘內結束,門外突然有人敲門,警方表明身分入內臨檢,小林還來不及脫保險套就被抓包。
警方說,在房內開燈後小林就盯著按摩女看,還一直問她年紀,直說「不會吧」,但按摩女沒回答。
直到警局後知道對方高齡54歲,年紀是自己兩倍,更直說「虧大了」當場悶得說不出話來。
↑↑↑
今天看到了這個新聞,突然間我領略到寫文章的奧義
實不相瞞雖然寫網誌這麼久了,我和寫作的關係
就像不得已在電梯裡遇到會尷尬的互問“吃飽沒?”或“怎麼回家?”那樣超不熟的同事
而且我從沒試圖了解過它
視標點符號如糞土、起承轉合如浮雲是本人一貫的堅持及理念
不過該新聞對我有一個小小的啟發
就素文章重點不宜太多,重點一多就變成沒重點了
比如我常東拉西扯一陣,寫完後很難下標,因為分不清主題是瞎密超苦惱的
就拿那個新聞來縮吧
重點到底是26歲的水泥工沒有性經驗亦或是羞林ㄟ討幾拜在二十分鐘內結束
還素房內開燈後小林就盯著按摩女看,還一直問她年紀,直說「不會吧」之驚愕的心路歷程
還有隱藏版的重點
比如老闆拍胸脯說「包在我身上」的氣魄,顯示勞資雙方的情與義←可以拍以勞委會宣導短片惹,感覺很適合在電影開演前播放
以及正常男性脫一個保叉套到底是要多久,警察敲門表明身份後入內臨檢的時間竟然不夠林桑拿掉
又不是馬甲後面有三十個扣子要脫得焦頭爛額脫到海枯石爛
不是一把扯下來就好了嗎?

這新聞才224個字被我用螢光筆畫滿了重點
重覆看了三次還是沒法發表心得
不過我想告訴小林先生(很想親暱的叫他Kobayashi)
才兩千六百元可能還含旅館錢而且是老闆請客悶個屁啊(戳太陽穴)
啊這幾個錢你是想上到伊林名模哦~

還有我發現破獲買春這檔子事兒可大可小新聞也不見得想播
可如果賣春女是個老的或是很胖很胖見報率會大增
所以這新聞的重點應該是想告訴我,十年後或再胖十公斤我就不能去賣淫惹
不然肯定會上報的啊啊啊(抖)

快加入吧~(招手)